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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 國 民 用 航 空 總 局 飛 行 標 準 司 編 號:AC-147-05 頒發日期:2005 年11 月2 日 咨詢通告 批 準 人: 蔣懷宇 標題: 民用航空器維修培訓機構管理手冊編寫指南 1.依據和目的 本咨詢通告依據《民用航空器維修培訓機構合格審定規定》 (CCAR-147)第147.21 條制定,目的是為了給民用航空器維修培訓 機構編寫管理手冊提供指導。 2.適用范圍 本咨詢通告適用于欲申請民航總局批準的民用航空器維修培訓 機構以及已取得民用航空器維修培訓機構合格證的民用航空器維修 培訓機構。 3. 撤銷 備用 4. 說明 民用航空器維修培訓機構管理手冊是民用航空器維修培訓機構 實施維修培訓管理的基本文件。維修培訓機構管理手冊可以包含工作 程序的內容,也可以單獨編寫工作程序手冊。對于單獨編寫工作程序 2 手冊的,該手冊可以由維修培訓機構責任經理或其授權質量經理進行 批準,并獲得局方的認可。民航總局或民航地區管理局可以根據法規 的要求提出工作程序手冊的任何缺陷和問題并要求改正,否則將會影 響到維修培訓機構管理手冊內容的批準。 5. 管理手冊的結構及內容 5.1 封面頁 5.2 目錄頁 目錄頁應當有內容和對應的頁碼,并且應當分章節列出。 5.2 有效頁清單 有效頁清單應當控制每次改版的情況,具體到每一頁的版次和修 改日期,每次改版應當得到責任經理的批準。 5.3 修訂記錄 修訂記錄應當注明修訂版次,修訂日期,修訂內容說明以及插頁 人和插頁日期。 5.4 分發清單 維修培訓機構應當為每份紙面的維修培訓機構管理手冊進行編 號,控制每份手冊。 5.5 責任經理聲明 本章中責任經理應聲明本手冊與CCAR-147 部的符合性,并保證 本單位持續符合CCAR-147 部規章要求。當責任經理變更時,必須重 新簽署并申請批準。 3 5.6 手冊的管理 本章中應至少給出手冊修訂及分發的負責部門及具體工作程序。 5.7 組織機構及職責 5.7.1 總體機構圖 本節中培訓機構可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編寫,組織機構圖中關 鍵要表明質量經理可直接對責任經理負責。 5.7.2 職責 本節中應明確本單位中各職能部門的職責。 1) 各部門名稱和職責可根據培訓機構的實際情況編寫; 2) 各部門的分工應避免交叉和重疊; 3) 其他非培訓業務部門及其職責可不列入手冊。 5.8 人員 5.8.1 主要管理人員 本章中應明確主要管理人員如責任經理、質量經理的姓名、職務 及其職責。 5.8.2 教員清單和資格說明 5.9 培訓設施設備管理 5.9.1 培訓地點清單 5.9.2 培訓設施說明 (1) 教學設施平面圖 本章中應給出本單位的與CCAR-147 部批準有關的主要教學設施 的平面圖。 4 (2) 理論培訓設施設備 培訓機構根據各自的培訓能力列出主要的培訓設施設備及其型 號、數量。如:CBT 教室,理論教室、CBT 軟件等。 (3)實習培訓設施設備 培訓機構根據自己的培訓能力列出主要的培訓設施設備及其型 號、數量。如:航空器、模擬機、訓練器等。當使用與飛機維護不同 類的工具時要在此部分加以說明。 5.9.3 培訓資料清單 維修培訓機構應當為培訓教材進行編號,在培訓管理手冊中列出 培訓教材的編號、名稱。 5.10 培訓能力說明 5.10.1 培訓機構合格證(復印件),培訓機構合格證復印件必須是現 行有效的。培訓機構在申請時,需要把此頁的位置預留出來。 5.10.2 本節中應說明該單位的學員招收計劃和數量限制。 招收計劃應當說明該培訓機構是否為全年招生,是否有固定的招 生日期等內容。培訓機構應當根據各自的教師及設施設備情況確定各 自的招生數量,制定學員的招收數量限制。 5.10.3 課程清單:應當列出培訓課程的名稱、編號及培訓總課時, 并能在教學大綱中對應找到該課程的教學大綱。 5.11 表格和標牌 1) 表格和標牌樣件僅需列出CCAR-147 部要求的和本手冊內容涉 及到的表格和標牌; 5 2) 培訓機構可根據需要編制表格填寫和使用說明。 5.12 符合性說明 與CCAR-147 部符合性的說明 CCAR-147 條款 培訓機構管理手冊 工作程序 符合性 說明 1) 符合性”一欄中完全符合時填寫“符合”;完全不符合時填寫“不 符合”,并在說明一欄中闡述等效安全措施;部分符合時填寫“部 分符合”,并在說明一欄中闡述等效安全措施。 2) 如無填寫內容填寫“無” 6 工作程序的內容要求 6 6.1 機構變化時的報告 本節中應說明機構發生變化時,如名稱、地址、培訓能力等的報 告程序。 6.2 培訓課程的計劃與組織 應說明課程計劃與組織的工作流程及管理程序 6.3 教學大綱的制定和管理要求 教學大綱的制定、修訂及批準的工作流程、負責部門及人員。 6.4 教員的聘任和管理 應明確教員的資格要求,聘任方法,教員的培訓要求、培訓計劃 等。 6.5 培訓教材的準備及管理程序 培訓教材的制定、修訂及批準的工作流程、負責部門及人員。 6.6 教室、設備的準備及管理程序 包括教室的環境控制、教學設備的配置等。 6.7 實習場地的準備及管理程序 包括工具、實習器材、設備的管理要求、標識、維護和操作說明, 實習用工作單卡的準備及批準、實習用參考資料的管理等。 6.8 培訓實施過程管理程序 包括學生管理、出勤記錄、教材的發放、教員授課準備、方式等。 6.9 異地培訓管理程序(如有) 包括異地培訓方式、培訓質量保證方法等。 6.10 培訓記錄的填寫與存檔程序 7 包括培訓記錄內容要求、培訓記錄的填寫,記錄保存方法及年限。 6.11 考試的組織與管理程序 www.aero.cn 航空翻譯 www.aviation.cn 本文鏈接地址:民用航空器維修培訓機構管理手冊編寫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