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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澳門特區初級法院前日舉行非凡航空公司(Viva Macau)債權人大會,以決定“非凡航空”的命運,亦即是由債權人投票決定“非凡航空”是繼續營運,還是被宣告破產及結業,并將其資產予以扣押及變賣以償還給債權人。由于沒有與會債權人提出可讓“非凡”繼續營運的方案,因而“非凡航空”就只有被宣布破產及結業,并將其資產予以扣押及變賣以償還給債權人一途。其實,破產也正是“非凡”航空公司的訴求。再加上澳門特區政府已宣布吊銷“非凡”的執照,故此,“非凡”已注定是不能再經營服務了。 “非凡”的破產,除了遺留下如何償還債權人債務的復雜問題之外,還遺留下另一個與澳人及非澳門居民游客利益密切相關的問題,那就是原由“非凡”所開辟及經營的幾條國際航線所提供的服務,由于“非凡”破產并停飛上述航線了,乘客對這些航線的權益,該如何補救? 也正在此時,澳門國際機場專營股份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劉蘇寧昨(15)日對媒體表示,受年初“非凡航空”停航事件影響,客運量減少一成。這就顯示,“非凡”航空的客運量,約占澳門國際機場客運量的一成左右。這個“十分之一”的利益,并非不重要。因為“非凡”與現正在澳門國際機場起降的澳門航空股份有限公司(Air Macau Co, Ltd.,簡稱“澳航”)、長榮航空股份有限公司(EVA Airways Corporation,簡稱“長榮航空”)、復興航空運輸股份有限公司(Transasia Airways Corporation,簡稱“復興航空”)、廈門航空有限公司(Xiamen Airlines Ltd.,簡稱“廈航”)、深圳航空有限責任公司(Shenzhen Airlines Ltd.,簡稱“深航”)、上海航空有限公司(Shanghai Airlines Co., Ltd.,簡稱“上航”)、捷星亞洲航空有限公司(Jetstar Asia Airways Private Limited,簡稱“捷星亞洲”)等航空公司所執行的航線,重疊性較低,除了是“澳航”幾乎就在“非凡”停航的同時所開辟的東京航線之外,“非凡”曾經執行的航線,如札幌新千歲機場、悉尼、墨爾本、雅加達、河內、海防、胡志明市、馬爾地夫馬累等,幾乎是上述航空公司所沒有開辟的。也就是說,由于“非凡”的破產,澳門居民和外地游客通過澳門國際機場前往澳洲等地的權利,等于是被削奪了。 這項利益雖然并非是全體澳人的共同普遍利益,但畢竟也曾被一小部份“澳人”所利用過及享受過,在“澳人利益無小事”的原則之下,是絕對不能輕視、忽略的。因此,特區政府及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有必要拿出今年初緊急處理“非凡停航危機”時的決斷力、魄力和毅力,再為澳門航空事業發展立新功,設法填補“非凡”破產后所遺留的執飛航線空白點,以維護澳人的出行利益。 實際上,在處理“非凡危機”中,澳門特區政府及其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是盡了責任的。因為按照國際慣例,航班延誤或取消而須向受影響乘客提供食宿的責任,是由執行該航班的航空公司承擔的。而在“非凡航空”航班延誤或取消的事件中,執行該航班的航空公司不但是未有按照國際慣例承擔這個責任,而且也沒有負責人出面向乘客說明情況和道歉,曾一度引起受影響的乘客鼓噪。為避免焦躁憤怒的滯留乘客忍耐不住而致釀成惡性群體事件,損害澳門特區旅游業和航空業的聲譽,及影響澳門社會的和諧穩定,危機辦決定由政府承擔起提供食宿的責任來,因而創下了航空公司惹出的麻煩由政府來清理,亦即由政府來承擔向受航班延誤或取消影響的乘客提供食宿的責任的先例。這種處理方式,不但是使受影響的乘客,在因未能乘搭班機而滯留并急需解決食宿問題的不滿部分得以消除,并贊揚政府的處置方式。而且,也使剛上任不久的特首崔世安及特區新政府經受了一次極為嚴峻的考驗。新政府這次能夠及時以果斷手段迅速將“非凡”停航所引發的乘客鼓噪事件處置下來,并遏止因繼續網上售票而可能會招惹“特區政府縱容商業詐騙”的指責,不但是以自己的實際行動來“避嫌”、“除嫌”,而且也是藉此而為自己“立威”。 澳門特區政府已認定,將促進會展業及建立國際游休閑中心作為執行國家“十一五”規劃及《珠三角改革發展規劃綱要》分別予以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世界旅游休閑中心”定位的兩個重頭項目。而要打造國際會展業和國際體休閑中心,必須具備足夠的國際航線,方便國際旅客來澳。這也是逐步扭轉澳門博彩業的顧客大多是來自中國內地的現象的有效辦法之一。因此,如能處理好填補“非凡”停航破產后的航線空缺的問題,再加上法院在處理債權償還時,能在依法秉公辦事的基礎上,盡量優先照顧自然人而非法人的利益,相信特區政府在處理“非凡”問題上,就能最后劃下一個完美的句號。 如何填補“非凡”停航破產后遺留下來的航線空缺?依據目前條件,及客流量等實際情況,看來可循以下幾個方面解決: 一、“澳航”主動承擔責任。在“非凡停航”事件過程中,“非凡”曾埋怨,其經營困難的其中一個主要原因,是“澳航”不愿放手讓其經營一些擁有較大乘客潛力的航線,但自己又不開辟這些航線。實際上,“非凡”所經營的航線,是向“澳航”以批租形式轉讓予“非凡”經營的。也就是說,執飛這些航線的責任,本來是在于“澳航”。實際上,澳門特區政府與相關國家簽訂航空協議后,相關航線的執飛權就是應當由“澳航”來承擔,這是由特區政府與“澳航”簽署的專營協議所規定。但既然自己因各種原因不飛,就應轉讓予其他航空公司執飛。既此,“非凡”遺留的航線,要不是“澳航”自己執飛,要不就是再次轉讓給其他航空公司執飛。 二、“澳航”可以其現時所實行的與其母公司中國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Air China Limited,簡稱“國航”)聯營的辦法,將“國航”的一些內地與外國航點之間的國際航線,以澳門作中間站,即在澳門中經停,而這些航線可由“澳航”的飛機執行。這樣,就不但可使澳門居民通過這些航線前往外國,或外國乘客前來澳門,而且也可使內地居民在出國旅游時途經澳門。其實,現在內地的一些較為長途的航線,都有“經停”的做法,亦即在航線途中經停某一城市,這樣不但可方便并非乘坐該航線全程的旅客,乘搭較短路程的一段,體現“以人為本”的精神,而且也可提高航空公司的上座率。 三、允許“澳航”以外的航空公司,以執行“第五航權”的方式,開辟“經停澳門”的國際航線。 在這里,“澳航”的態度十分關鍵。千萬不要像《阿Q正傳》中的“假洋鬼子”那樣,自己不革命,也不準別人革命。而特區政府日后在與“澳航”洽簽續約協議時,也應加入這方面的條文內容。
“非凡”的破產,除了遺留下如何償還債權人債務的復雜問題之外,還遺留下另一個與澳人及非澳門居民游客利益密切相關的問題,那就是原由“非凡”所開辟及經營的幾條國際航線所提供的服務,由于“非凡”破產并停飛上述航線了,乘客對這些航線的權益,該如何補救?
也正在此時,澳門國際機場專營股份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劉蘇寧昨(15)日對媒體表示,受年初“非凡航空”停航事件影響,客運量減少一成。這就顯示,“非凡”航空的客運量,約占澳門國際機場客運量的一成左右。這個“十分之一”的利益,并非不重要。因為“非凡”與現正在澳門國際機場起降的澳門航空股份有限公司(Air Macau Co, Ltd.,簡稱“澳航”)、長榮航空股份有限公司(EVA Airways Corporation,簡稱“長榮航空”)、復興航空運輸股份有限公司(Transasia Airways Corporation,簡稱“復興航空”)、廈門航空有限公司(Xiamen Airlines Ltd.,簡稱“廈航”)、深圳航空有限責任公司(Shenzhen Airlines Ltd.,簡稱“深航”)、上海航空有限公司(Shanghai Airlines Co., Ltd.,簡稱“上航”)、捷星亞洲航空有限公司(Jetstar Asia Airways Private Limited,簡稱“捷星亞洲”)等航空公司所執行的航線,重疊性較低,除了是“澳航”幾乎就在“非凡”停航的同時所開辟的東京航線之外,“非凡”曾經執行的航線,如札幌新千歲機場、悉尼、墨爾本、雅加達、河內、海防、胡志明市、馬爾地夫馬累等,幾乎是上述航空公司所沒有開辟的。也就是說,由于“非凡”的破產,澳門居民和外地游客通過澳門國際機場前往澳洲等地的權利,等于是被削奪了。
這項利益雖然并非是全體澳人的共同普遍利益,但畢竟也曾被一小部份“澳人”所利用過及享受過,在“澳人利益無小事”的原則之下,是絕對不能輕視、忽略的。因此,特區政府及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有必要拿出今年初緊急處理“非凡停航危機”時的決斷力、魄力和毅力,再為澳門航空事業發展立新功,設法填補“非凡”破產后所遺留的執飛航線空白點,以維護澳人的出行利益。
實際上,在處理“非凡危機”中,澳門特區政府及其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是盡了責任的。因為按照國際慣例,航班延誤或取消而須向受影響乘客提供食宿的責任,是由執行該航班的航空公司承擔的。而在“非凡航空”航班延誤或取消的事件中,執行該航班的航空公司不但是未有按照國際慣例承擔這個責任,而且也沒有負責人出面向乘客說明情況和道歉,曾一度引起受影響的乘客鼓噪。為避免焦躁憤怒的滯留乘客忍耐不住而致釀成惡性群體事件,損害澳門特區旅游業和航空業的聲譽,及影響澳門社會的和諧穩定,危機辦決定由政府承擔起提供食宿的責任來,因而創下了航空公司惹出的麻煩由政府來清理,亦即由政府來承擔向受航班延誤或取消影響的乘客提供食宿的責任的先例。這種處理方式,不但是使受影響的乘客,在因未能乘搭班機而滯留并急需解決食宿問題的不滿部分得以消除,并贊揚政府的處置方式。而且,也使剛上任不久的特首崔世安及特區新政府經受了一次極為嚴峻的考驗。新政府這次能夠及時以果斷手段迅速將“非凡”停航所引發的乘客鼓噪事件處置下來,并遏止因繼續網上售票而可能會招惹“特區政府縱容商業詐騙”的指責,不但是以自己的實際行動來“避嫌”、“除嫌”,而且也是藉此而為自己“立威”。
澳門特區政府已認定,將促進會展業及建立國際游休閑中心作為執行國家“十一五”規劃及《珠三角改革發展規劃綱要》分別予以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世界旅游休閑中心”定位的兩個重頭項目。而要打造國際會展業和國際體休閑中心,必須具備足夠的國際航線,方便國際旅客來澳。這也是逐步扭轉澳門博彩業的顧客大多是來自中國內地的現象的有效辦法之一。因此,如能處理好填補“非凡”停航破產后的航線空缺的問題,再加上法院在處理債權償還時,能在依法秉公辦事的基礎上,盡量優先照顧自然人而非法人的利益,相信特區政府在處理“非凡”問題上,就能最后劃下一個完美的句號。
如何填補“非凡”停航破產后遺留下來的航線空缺?依據目前條件,及客流量等實際情況,看來可循以下幾個方面解決:
一、“澳航”主動承擔責任。在“非凡停航”事件過程中,“非凡”曾埋怨,其經營困難的其中一個主要原因,是“澳航”不愿放手讓其經營一些擁有較大乘客潛力的航線,但自己又不開辟這些航線。實際上,“非凡”所經營的航線,是向“澳航”以批租形式轉讓予“非凡”經營的。也就是說,執飛這些航線的責任,本來是在于“澳航”。實際上,澳門特區政府與相關國家簽訂航空協議后,相關航線的執飛權就是應當由“澳航”來承擔,這是由特區政府與“澳航”簽署的專營協議所規定。但既然自己因各種原因不飛,就應轉讓予其他航空公司執飛。既此,“非凡”遺留的航線,要不是“澳航”自己執飛,要不就是再次轉讓給其他航空公司執飛。
二、“澳航”可以其現時所實行的與其母公司中國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Air China Limited,簡稱“國航”)聯營的辦法,將“國航”的一些內地與外國航點之間的國際航線,以澳門作中間站,即在澳門中經停,而這些航線可由“澳航”的飛機執行。這樣,就不但可使澳門居民通過這些航線前往外國,或外國乘客前來澳門,而且也可使內地居民在出國旅游時途經澳門。其實,現在內地的一些較為長途的航線,都有“經停”的做法,亦即在航線途中經停某一城市,這樣不但可方便并非乘坐該航線全程的旅客,乘搭較短路程的一段,體現“以人為本”的精神,而且也可提高航空公司的上座率。
三、允許“澳航”以外的航空公司,以執行“第五航權”的方式,開辟“經停澳門”的國際航線。
在這里,“澳航”的態度十分關鍵。千萬不要像《阿Q正傳》中的“假洋鬼子”那樣,自己不革命,也不準別人革命。而特區政府日后在與“澳航”洽簽續約協議時,也應加入這方面的條文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