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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現發布民航聯合研究基金2016年度項目指南,請申請人及依托單位根據項目指南要求提出申請。
附件:民航聯合研究基金2016年度項目指南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
民航聯合研究基金2016年度項目指南
一、設立宗旨
民航聯合研究基金由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和中國民用航空局共同設立。本聯合基金面向全國,旨在更多地吸引全國范圍內的科學技術人員參與以我國民航事業可持續發展為背景的基礎研究,培養一批高水平行業科技人才,提升我國民航科技源頭自主創新能力,促進知識創新與技術創新的結合,為實現民航事業從大國走向強國的跨越作出貢獻。
二、實施原則
民航聯合研究基金是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的組成部分,面向全國,鼓勵民航系統內外的研究人員開展實質性的合作研究。
民航聯合研究基金項目申請、評審、管理和資金使用按照《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條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聯合基金項目管理辦法》和《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執行。
三、2016年度資助計劃、資助領域和研究方向
本聯合基金2016年度計劃安排項目直接費用1680萬元,主要受理以下研究領域的重點支持項目和培育項目的申請。重點支持項目3項,直接費用的平均資助強度為210萬元/項,資助期限為4年,申請書中研究期限應填寫“2017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培育項目直接費用的平均資助強度為40萬元/項,資助期限為3年,申請書中研究期限應填寫“2017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培育項目資助民航科技可持續發展中的有關科學問題和新技術研究,優先資助35歲(1981年1月1日之后出生)以下的青年學者,資助項目數根據申請和評審情況確定。
(一)培育項目。
1.民用航空智能交通與信息安全,國家空域資源管理理論與方法,新航行系統理論與技術,客貨流、航班流、空管流量等系統仿真;
2. 機場感知理論與技術,航空公司運營信息化理論與技術;
3.航空犯罪預防控制理論與技術,非正常條件航空突發事件應急協同決策方法優化與實現;
4.民用航空系統可靠性與安全性理論與方法,航空安全科學理論,航空安全檢查新技術與方法,飛機運維新材料新工藝及其檢測理論與技術;
5. 民航運輸服務品質優化設計與仿真。
(二)重點支持項目。
1.機場瀝青道面自融雪與自愈合機理及關鍵技術;
2.機場安檢毫米波成像傳感器研究;
3.民用飛機貨艙細水霧滅火關鍵技術與實驗驗證。
四、申報要求及注意事項
(一)申請人條件。
本聯合基金申請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 具有承擔基礎研究課題或者其他從事基礎研究的經歷;
2. 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或者具有博士學位;
3. 申請重點支持項目應當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
在站博士后以及正在攻讀研究生學位的科學技術人員不得申請。
(二)限項規定。
1. 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的人員,申請或者參與申請本聯合基金項目與處于評審階段(申請和參與申請的項目在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做出資助與否決定之前)和正在承擔(包括負責人和主要參與者)的以下類型項目合計限為3項:面上項目、重點項目、重大項目、重大研究計劃項目(不包括集成項目和戰略研究項目)、聯合基金項目、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地區科學基金項目、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申請時不限項)、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申請時不限項)、重點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直接費用大于200萬元/項的組織間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僅限作為申請人申請和作為負責人承擔,作為參與者不限)、國家重大科研儀器研制項目(含承擔科學儀器基礎研究專款項目和國家重大科研儀器設備研制專項項目)、優秀國家重點實驗室研究項目,以及資助期限超過1年的應急管理項目。
2. 申請人(不含參與者)同年只能申請1項民航聯合研究基金項目。上一年度獲得本聯合基金資助的項目負責人,本年度不得作為申請人申請。
(三)申請注意事項。
1. 本聯合基金申請書報送日期為2016年3月5日至20日16時。
2. 本聯合基金申請書采用在線方式撰寫,對申請人具體要求如下:
(1)申請人在填報申請書前,應當認真閱讀本項目指南和《2016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中申請須知的相關內容,不符合項目指南和相關要求的申請項目不予受理。
(2)申請人登錄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以下簡稱ISIS系統,沒有系統賬號的申請人請向依托單位基金管理聯系人申請開戶),按照撰寫提綱要求撰寫申請書。
(3)申請書中的資助類別選擇“聯合基金項目”,亞類說明選擇“重點支持項目”或“培育項目”,附注說明選擇“民航聯合研究基金”;申請代碼1必須填寫“F01”,“申請代碼2”根據項目研究領域自主選擇相應的申請代碼。以上選擇不準確或未選擇的項目申請將不予受理。
(4)申請人應當按照聯合基金重點支持項目或培育項目申請書的撰寫提綱撰寫申請書,如果申請人已經承擔與本聯合基金相關的國家其他科技計劃項目,應當在報告正文的“研究基礎與工作條件”部分論述申請項目與其他相關項目的區別與聯系。
(5)申請人應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以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金預算表編制說明》的具體要求,按照“目標相關性、政策相符性、經濟合理性”的基本原則,認真編制《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金預算表》。項目資金分為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申請人僅需填寫直接費用部分,間接費用由系統自動生成。多個單位共同承擔一個項目的,項目申請人和合作研究單位的參與者應當分別編制項目資金預算,經所在單位審核后,由申請人匯總編制。
(6)申請人完成申請書撰寫后,在線提交電子申請書及附件材料,下載并打印最終PDF版本申請書,向依托單位提交簽字后的紙質申請書原件以及有關證明信、推薦信、承諾函和其他特別說明要求提交的紙質材料原件等附件。
(7)申請人應保證紙質申請書與電子版內容一致。
(8)本聯合基金資助項目在執行期間形成的有關論文、專著、研究報告、軟件、專利及鑒定、獲獎、成果報道等成果,應注明“民航聯合研究基金資助(項目批準號)”。
3. 依托單位應對本單位申請人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進行審核,并在規定時間內將申請材料報送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具體要求如下:
(1)應在規定的項目申請截止日期(2016年3月20日16時)前提交本單位電子申請書及附件材料,并統一報送經單位簽字蓋章后的紙質申請書原件(一式一份)及要求報送的紙質附件材料。
(2)提交電子申請書時,應通過信息系統逐項確認。
(3)報送紙質申請材料時,還應包括本單位公函和申請項目清單,材料不完整不予接收。
(4)可將紙質申請書直接送達或者郵寄至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項目材料接收工作組。采用郵寄方式的,請在項目申請截止日期前(以發信郵戳日期為準)以快遞方式郵寄,以免延誤申請。
4. 申請書由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項目材料接收工作組負責接收。
(1)材料接收工作組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北京市海淀區雙清路83號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項目材料接收工作組(行政樓101房間,17-20日期間在中德中心多功能廳集中辦公)
郵 編:100085
聯系電話:010-62328591
(2)聯合基金雙方聯系方式。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
信息科學部
地 址:北京市海淀區雙清路83號
郵 編:100085
聯系人:宋朝暉
電 話:010-62327147
中國民用航空局
人事科教司
地? 址:北京東四西大街155號
郵 編:100710
聯系人:許洪
電 話:010-64092631 www.aero.cn 航空翻譯 www.aviation.cn 本文鏈接地址:民航聯合研究基金2016年度項目指南通告發布
 
               
                     
                     
                     
                     
                     
                     
                     
                     
                     
                     
                     
                     
                     
                    